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现将《广州市科霖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复配乳化剂100吨、分装吐温系列乳化剂95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科霖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复配乳化剂100吨、分装吐温系列乳化剂95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广州市科霖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莲塘村园岭仔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4月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广州市科霖食品有限公司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