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新兴县建泰石料有限公司年产建筑用砂18万吨、泥膏4万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兴县建泰石料有限公司年产建筑用砂18万吨、泥膏4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新兴县天堂镇五二早水垌大塱河岗地(黄健君房屋侧)

建设内容:本总投资900万元,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990平方米,年产建筑用砂18万吨、泥膏4万吨。项目内设有生产区、成品堆放区、原料堆放区、办公区等;本项目员工15人,均不在项目食宿。本项目实行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10小时,年工作300天。

竣工时间:项目于2021316日完成竣工,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也未受过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公示时间为2021517~202161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泰验收组意见.pdf

(公示)建泰验收报告.pdf